视听资料在刑事侦查中的应用
来源:杭州刑事律师 网址:http://www.lshzxs.com/ 时间:2016-12-04 16:12:29
【 视听资料】视听资料作为一种独立证据,是刑诉法规定的第七种证据,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公安机关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提供又一新的武器和法律保障.随着现实斗争的需要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视听资料在刑事侦查领域将会有广阔的应用前景.正确理解视听资料的特征,对今后收集、利用视听资料,揭露和证实犯罪将有积极的作用.
一、视听资料的特征
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或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以及其他科技设备与手段所提供的有关案件的信息.视听资料所储存的信息资料包括反映案件事实的原始音响、图像和数据等.其载体包括录音、录像磁带、照片、胶片、激光磁盘、计算机存储介质等.视听资料作为一种全新的证据种类,除了具有刑事证据所共有的客观性、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和合法性以外,还有以下五个特征:
1.客观、准确、信息量大.视听资料能将案件事实的原始概貌客观、真实地记录下来,其内容既丰富又全面,使人一目了然.
2.直观、生动、形象.视听资料通过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可以将与案件有关的影像和声音甚至案件发生的具体过程直观再现在人们面前.
3.具有动态连续性.视听资料能动态地连续表现案件的有关情节、过程,及其与法律事实相关的现实实际情景,更直观、更逼真地再现案件事实的原始状态,给人一种如临其境的感觉,具有较大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依赖于现代科技,易于保存.视听资料必须借助于特定仪器、设备及其特殊功能才能形成,它体积小、重量轻、易于长期保存.
5.容易篡改性.视听资料是用科技手段制作的,所以能比较容易地采用科技手段加以篡改.特别是采用数字方式制作的,更容易伪造、变造.因此审查时应当注意鉴别,判断其真伪.
二、视听资料证据在刑事犯罪侦查中的应用
1.利用照相、录像手段勘察固定犯罪现场,获取第一手现场视听资料.一套完整的现场视听资料,可以帮助领导和侦查人员分析研究案情,使人看后能够对现场情况有更加深刻的印象,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在分析案件时,能使指挥员、侦查员和技术人员丰富思维能力,提高判断能力,因而为及时准确地确定侦查范围和方向提供有效的依据.同时为讯(询)问工作创造条件.现实中当碰到疑难的,久侦不破的案件时,往往邀请上级领导和专家对案件会诊,被邀请的上级领导和专家会诊不可能都亲自到现场,有些现场也不可能一直保留,所以制作一套完整的现场视听资料供上级领导和专家会诊是必不可少的.现场视听资料能复原现场,供领导和专家分析.
2.在审讯中运用视听资料是对付嫌疑犯人抵赖和狡辩的有效手段.审讯是刑事侦查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审讯中恰当运用视听资料能瓦解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唤回犯罪嫌疑人的良知,摧垮其抗审防线,促使其认罪、悔罪.能对犯罪嫌疑人产生强大的威慑力.如在侦查非法传销案件中,利用录音、录像收集犯罪证据,在讯问中适时使用,是对付犯罪嫌疑人抵赖和狡辩的有效手段.如在侦查商业贿赂案中,通过相关证人的询问,对窝藏赃物的场所搜查等侦查活动制作成视听资料证据,在讯问中有选择的使用,对突破疑存侥幸心理的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能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