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如何行使刑事辩护权?
来源:杭州刑事律师 网址:http://www.lshzxs.com/ 时间:2014-10-29 11:10:28
核心导语:在犯罪嫌疑人中,需要怎么样进行关于刑事辩护权的行使呢?主要的方式是具有三种的,那么这三种的要件与及要求,对你有所帮助。
《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方式有三种:
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
(1)指定辩护。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无力聘请辩护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
(2)自行辩护。在公诉案件中,在向法院提起公诉前,被告人被称为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的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均可以依法自行辩护,对被指控的罪行提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理由和根据。
(3)委托辩护。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相关法律知识: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三百一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行使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或者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